行業標準|旅游民宿基本要求與評價(LB/T 065-2017)
旅游行業標準LB/T065—2017
(2017年8月15日發布,2017年10月1日實施)
本標準按照GB/T 1.1—2009給出的起草規則編寫。由國家旅游局提出,由全國旅游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 210)歸口。起草單位:國家旅游局監督管理司、浙江省旅游局、浙江旅游職業學院。
旅游民宿基本要求與評價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旅游民宿的定義、評價原則、基本要求、管理規范和等級劃分條件。
本標準適用于正式營業的小型旅游住宿設施,包括但不限于客棧、莊園、宅院、驛站、山莊等。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 2894 安全標志及其使用導則
GB 5749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GB 8978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GB 9663 旅店業衛生標準
GB 14881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
GB 14934 食(飲)具消毒衛生標準
GB 16153 飯館(餐廳)衛生標準
GB 18483 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
GB/T 17217 城市公共廁所衛生標準
GB/T 19095 生活垃圾分類標志
GB/T 22800 星級旅游飯店用紡織品
JGJ 125 危險房屋鑒定標準
CJJ/T102 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及其評價標準
3 術語和定義
3.1 旅游民宿 homestay inn
利用當地閑置資源,民宿主人參與接待,為游客提供體驗當地自然、文化與生產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設施。
注:根據所處地域的不同可分為:城鎮民宿和鄉村民宿。
3.2 民宿主人owner and/or investor
民宿業主或經營管理者。
4 評價原則
4.1 傳遞生活美學
4.1.1 民宿主人熱愛生活,樂于分享。
4.1.2 通過建筑和裝飾為賓客營造生活美學空間。
4.1.3 通過服務和活動讓賓客感受到中華民族傳統待客之道。
4.2 追求產品創新
4.2.1 產品設計追求創新,形成特色,滿足特定市場需求。
4.2.2 產品運營運用新技術、新渠道,形成良性發展。
4.3 弘揚地方文化
4.3.1 設計運營因地制宜,傳承保護地域文化。
4.3.2 宣傳推廣形式多樣,傳播優秀地方文化。
4.4 引導綠色環保
4.4.1 建設運營堅持綠色設計、清潔生產。
4.4.2 宣傳營銷倡導綠色消費。
4.5 實現共生共贏
4.5.1 民宿主人和當地居民形成良好的鄰里關系。
4.5.2 經營活動促進地方經濟、社會、文化的發展。
5 基本要求
5.1 旅游民宿經營場地應符合本轄區內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建設規劃、所在地旅游民宿發展有關規劃,無地質災害和其它影響公共安全的隱患。
5.2 經營的建筑物應通過JGJ 125 房屋安全性鑒定。
5.3 經營場地應征得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的同意。
5.4 經營應依法取得當地政府要求的相關證照,滿足公安機關治安消防相關要求。
5.5 生活用水(包括自備水源和二次供水)應符合GB 5749 要求。
5.6 食品來源、加工、銷售應符合GB 14881 要求。
5.7 衛生條件應符合GB 16153、GB 14934、GB 9663、GB/T 17217 要求。
5.8 旅游民宿建設、運營應因地制宜,采取節能環保措施,廢棄物排放符合GB 8978、GB 18483、CJJ/T102 要求。
5.9 開業以來或近三年未發生重大以上的安全責任事故。
5.10 從業人員應經過衛生培訓和健康檢查,持證上崗。
5.11 服務項目應通過適當方式以文字、圖形方式公示,并標明營業時間。收費項目應明碼標價,誠信經營。
5.12 經營者應定期向旅游主管部門報送統計調查資料,及時向相關部門上報突發事件等信息。
6 安全管理
6.1 應建立健全各類相關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安全責任。對從業人員進行定期培訓。
6.2 易發生危險的區域和設施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安全標志應符合GB 2894 要求;易燃、易爆物品的儲存和管理應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符合相關法規。
6.3 應配備必要的安全設施,確保賓客和從業人員人身和財產安全。
6.4 應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定期演練。
6.5 應自覺遵守當地習俗。
7 環境和設施
7.1 環境應保持整潔,綠植養護得當。
7.2 主體建筑應與環境協調美觀,景觀有地域特色。
7.3 單幢建筑客房數量應不超過14 間(套)。
7.4 建筑和裝修宜體現地方特色與文化。
7.5 主、客區宜相對獨立,功能劃分合理,空間效果良好。
7.6 應提供整潔衛生、安全舒適的住宿設施。
7.7 宜提供整潔衛生、安全舒適的餐飲設施。
7.8 宜提供賓客休閑、交流的公共區域,布局合理;
7.9 設施設備完好有效,應定期檢查并有維保記錄。
7.10 應有適應所在地區氣候的采暖、制冷設備,各區域通風良好。
7.11 公共衛生間應位置合理,方便使用。
7.12 應配備必要的消毒設施設備。
7.13 應配備應急照明設備或用品。
7.14 宜提供無線網絡,方便使用。
8 衛生和服務
8.1 旅游民宿應整潔衛生,空氣清新,無潮霉、無異味。
8.2 客房床單、被套、枕套、毛巾等應做到每客必換,并能應賓客要求提供相應服務。公用物品應一客一消毒。
8.3 客房衛生間應有防潮通風措施,每天全面清理一次,無異味、無積水、無污漬,公用物品應一客一消毒。
8.4 應有防鼠、防蟲措施。
8.5 民宿主人應參與接待,鄰里關系融洽。
8.6 接待人員應熱情好客,穿著整齊清潔,禮儀禮節得當。
8.7 接待人員應熟悉當地旅游資源,可用普通話提供服務。
8.8 接待人員應熟悉當地特產,可為賓客做推薦。
8.9 接待人員應掌握相應的業務知識和服務技能,并熟練應用。
8.10 晚間應有值班人員或電話。
8.11 接待人員應遵守承諾,保護隱私,尊重賓客的宗教信仰與風俗習慣,保護賓客的合法權益。
9 等級
旅游民宿分為二個等級,金宿級、銀宿級。金宿級為高等級,銀宿級為普通等級。等級越高表示接待設施與服務品質越高。
10 等級劃分條件
10.1 金宿級
10.1.1 環境與建筑
10.1.1.1 周圍應有優質的自然生態環境,或有多處體驗方便、特色鮮明的地方風物。
10.1.1.2 建筑和裝修宜特色鮮明,風格突出、內外協調。
10.1.1.3 宜在附近設置交通工具停放場地,方便抵達。不影響周邊居民生活。
10.1.2 設施和服務
10.1.2.1 客房裝飾應專業設計,體現當地特色,符合基本服務要求,整體效果好。
10.1.2.2 客房宜使用高品質床墊、布草、毛巾和客用品,布草應符合GB/T 22800 標準規定,可提供二種以上規格枕頭,整體感覺舒適。
10.1.2.3 客房宜有較好的照明、遮光效果和隔音措施。電源插座等配套設施應位置合理,方便使用。
10.1.2.4 客房衛生間宜裝修高檔,干濕分離,有防滑防濺措施,24h 供應冷熱水。
10.1.2.5 公共空間宜專業設計,風格協調,整體效果良好。
10.1.2.6 民宿主人應提供自然、溫馨的服務,能給賓客留下深刻印象。
10.1.2.7 宜組織多種賓客樂于參與的活動。
10.1.2.8 宜提供早餐服務。
10.1.2.9 宜提供特色餐飲服務。
10.1.2.10 宜設置導引標識或提供接送服務,方便賓客抵離。
10.1.2.11 宜建立相關規章制度,定期開展員工培訓。
10.1.2.12 宜建立水電氣管理制度,有設施設備維保記錄。
10.1.2.13 宜開展和建立消防演習和安全巡查制度,有記錄。
10.1.3 特色和其他
10.1.3.1 設計、運營和服務宜體現地方特色和文化。
10.1.3.2 應有賓客評價較高的特色產品或服務。
10.1.3.3 應有較高的市場認可度。
10.1.3.4 宜積極參與當地政府和社區組織的集體活動。
10.1.3.5 宜提供線上預定、支付服務,利用互聯網技術宣傳、營銷。
10.1.3.6 經營活動應有助于地方經濟、社會、文化的發展。
10.1.3.7 宜注重品牌建設, 并注冊推廣。
10.2 銀宿級
10.2.1 環境與建筑
10.2.1.1 周圍應有較好的自然生態環境,或有多處方便體驗的地方風物。
10.2.1.2 建筑和裝修宜內外協調、工藝良好。
10.2.1.3 宜設置交通工具停放場地,且不影響周邊居民生活。
10.2.2 設施與服務
10.2.2.1 客房裝飾應體現當地文化,整體效果較好。
10.2.2.2 客房宜提供較為舒適的床墊、布草、毛巾和客用品,布草應符合GB/T 22800 標準規定,可提供二種以上規格枕頭。
10.2.2.3 客房宜有窗簾和隔音措施,照明效果較好,電源插座等配套設施宜位置合理,方便使用。
10.2.2.4 客房衛生間應有淋浴設施,并有防滑防濺措施,宜使用品牌衛浴。
10.2.2.5 民宿主人應提供自然、溫馨的服務。
10.2.2.6 宜組織賓客樂于參與的活動。
10.2.2.7 宜提供早餐和特色餐飲服務,或附近有餐飲點
10.2.3 特色與其他
10.2.3.1 可為賓客合理需求提供相應服務。
10.2.3.2 宜利用互聯網技術宣傳、營銷。
上一篇:文化部網站發布《文化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7年度中央財政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重大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下一篇:農業部辦公廳關于推動落實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發展政策的通知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