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于做好2017年田園綜合體試點工作的意見》
近日,財政部對外發布《關于開展田園綜合體建設試點工作的意見》,意見包含以下亮點:一是做好協同推進工作,協調發揮好各職能部門的作用,讓各方從中借鑒學習成功經驗和做法;二是產業與文化融合發展,發揮鄉村優質生態環境、美麗田園風光和優秀傳統文化等獨特資源優勢,開發與保護并重,推進農、林、牧業與休閑觀光、康養農業等產業深度融合;三是創新投入方式,積極探索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綜合考慮運用先建后補、貼息、以獎代補、擔保補貼、風險補償金等,撬動金融和社會資本投向田園綜合體建設。
財辦農〔2017〕71號
有關省、自治區財政廳:
為貫徹落實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和2017年中央一號文件的部署與要求,財政部印發了《關于開展田園綜合體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財辦〔2017〕29號)。根據部內商定的分工方案,財政部農業司、國務院農村綜合改革辦公室牽頭負責在內蒙古、江蘇、浙江、江西、河南、湖南、廣東、甘肅8個省份開展試點工作,為進一步推動試點工作,現就做好有關具體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強組織領導,做好協同推進工作
各試點省份要建立健全財政部門牽頭負責,農村綜合改革處(辦)具體組織、農業處配合的工作機制,協調發揮好各職能部門的作用。要細化工作任務,落實工作責任,確保試點工作開好頭起好步。開展首批試點的縣(市、區)政府要高度重視,加強對試點片區的領導和指導工作,確保高標準、高起點、有規模、有特色??h級財政部門要統籌使用好相關涉農財政支持政策。要爭取未來兩三年有大發展大變化, 讓各方從中借鑒學習成功經驗和做法,讓人們從中感到農業是充滿希望的現代產業、農民是令人羨慕的體面職業、農村是宜居宜業的美好家園。
二、明確試點條件,做好綜合體選點工作
各試點地方要支持有基礎、有優勢、有特色、有規模、有潛力的鄉鎮(村)、特色片區,全域統籌開發,按照“政府引導、市場主體”的原則,選擇農民合作組織健全、農業龍頭企業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動力強、農村特色優勢產業基礎較好、生產組織化程度較高、區位和生態等資源環境條件優越、核心區集中連片、開發主體已自籌資金投入較大且自身有持續投入能力、發展潛力較大的片區,開展鄉村田園綜合體試點工作。
三、突出目標要求,做好建設內容選擇工作
各試點地方要按照現代鄉村田園綜合體要求,認真選擇好試點項目建設內容。積極發展循環農業,充分利用農業生態環保生產新技術,提高農業資源利用效率和農業生產經濟效益,促進生態環境友好型農業可持續發展。大力發展智慧農業,充分應用現代信息技術與農業生產集成融合的新成果,加快推動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生產方式轉變。穩步發展創意農業,開展農事體驗活動,創新農業生產過程、場景和農產品的展示形式,融合農業文明、園藝展示和人文價值、生活趣味等文化要素,結合旅游休閑、展覽演示等活動方式,引導社會大眾參與農事體驗活動,展現推介農村農業新功能。
要適應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需要,做大做強傳統特色優勢主導產業,推動土地規?;煤鸵欢a業融合發展,強化品牌和原產地地理標志管理,促進當地農產品提質增效。積極推進農村電商、物流服務業發展,拓寬農民增收致富的新通道。依托宜居宜業美麗鄉村建設成果,發揮鄉村優質生態環境、美麗田園風光和優秀傳統文化等獨特資源優勢,開發與保護并重,推進農、林、牧業與休閑觀光、康養農業等產業深度融合,推動農村(牧區)綠色發展,打造一批環境美、產業興、品牌響、農民富、生態優,具有濃郁“田園牧歌”風情的鄉村田園綜合體。
四、創新投入方式,做好支持政策統籌工作
各試點地方要創新財政投入方式,積極探索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綜合考慮運用先建后補、貼息、以獎代補、擔保補貼、風險補償金等,撬動金融和社會資本投向田園綜合體建設。鼓勵各類金融機構加大金融支持田園綜合體建設力度,積極統籌各渠道支農資金支持田園綜合體建設。嚴控政府債務風險和村級組織債務風險,不新增債務負擔。
2017年農村綜合改革轉移支付資金已下達到各試點省份,農業生產發展資金也將于6月份下達。各試點省份財政部門農村綜合改革處(辦)、農業處要積極配合,統籌安排農村綜合改革轉移支付資金、農業生產發展資金共同支持田園綜合體試點項目。
五、認真編制方案,做好組織實施工作
各試點地方要統籌運用田園綜合體、美麗鄉村、村級集體經濟、現代農業產業園區和特色農業等方面已有的建設成果,明確農民合作組織、農業龍頭企業在試點中的定位,結合區位條件、產業基礎、居民人口、發展潛力等基本條件,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實事求是地編制好試點方案。各試點地方在選點過程中要加強調研論證,尊重農民意愿和考慮現有發展條件,不得加重農民負擔。要健全收益分配機制和監督管理機制,保證農民適度參與和受益,促進農民就業和增收。
各試點地方財政、農村綜合改革部門要深入基層,跟蹤調研督導,及時掌握新情況,解決實際問題,認真做好組織實施工作。財政部農業司、國務院農村綜合改革辦公室將組織中央有關單位、部門和專家學者,深入試點地方開展研究指導,及時總結經驗,完善試點政策。適時組織考評,實施動態調整,對試點成效顯著的,中央財政繼續給予獎補;對試點工作開展不力、試點成效不明顯的,將取消試點資格并通報。
六、開展立項評審,做好方案報評工作
各試點省份財政部門農村綜合改革處(辦)、農業處要按照《財政部關于開展田園綜合體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財辦〔2017〕29號)和本意見要求,共同組織項目立項評審,并可適當邀請有關職能部門專家參與評審工作。請于2017年6月30日前,向財政部農業司、國務院農村綜合改革辦公室報送實施方案等試點材料(附電子文檔)。財政部農業司、國務院農村綜合改革辦公室將對實施方案進行審核評議,并及時將審評意見反饋各省份。各省份結合審評意見修改完善實施方案后,于8個工作日內報財政部農業司、國務院農村綜合改革辦公室備案。
試點過程中如有疑問或遇到新情況新問題,請及時與財政部農業司、國務院農村綜合改革辦公室聯系。
財政部辦公廳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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